绍兴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好德节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603执3706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浙0603民初13212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07月23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绍兴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好德节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74590+1019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74590元,执行费1019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