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报告
2021年10月9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河北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沧州渤海新区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三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移交涉案工***资料并配合办理竣工资料的备案手续,现被执行人***已按照(2021)冀0983民初597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本案对被执行人***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河北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私下达成和解,约定2022年1月31日前按照判决内容履行完毕。被执行人***于2021年12月6日交纳执行费50元。以上条款双方签定协议后本案依法终结执行,被执行人***若逾期未履行和解协议自愿接受法院任何强制措施,申请执行人河北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申请恢复执行黄骅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0983民初597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内容。本案剩余标的需要长期履行,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1)冀0983执3710号案件按照终结方式作结案处理。
执行法官 :于勇
主办人:王剑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