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津0104执4409号
天津荣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圣方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天津荣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市圣方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津0104民初1873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3)津0104执4409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6)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