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甘0403执820号
***(申请执行人)、甘肃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甘肃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08560.52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本院缴纳执行款208560.52元,缴纳执行费3028元。现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2021)甘0403民初62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