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104执2229号
申请执行人济***伟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市环卫设备修制厂汽车改装修理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104民初222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至2020年9月25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被执行人济南市环卫设备修制厂汽车改装修理厂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104民初222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