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宁0104执保546号
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宁***置业有限公司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宁0104财保28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生效文书,本院已于2022年4月28日查封了被申请人宁***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民族街与上海路交汇处向北500米北塔美居2号楼2栋:6层19室、8层09室、8层10室、14层12室、14层15室、14层18室、14层19室、14层20室、15层08室、15层18室、15层20室的房屋,期限为三年;本院已于2022年4月28日查封了担保人马力以其名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某号营业房、银川市金凤区某号营业房、银川市兴庆区某号别墅、银川市金凤区某室的房屋,期限为三年。保全价值4627306.8元。(保全完毕,详见回执),至此,本案已保全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申请人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宁***置业有限公司保全纠纷一案,已经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