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浙0624执恢651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浙绍商终字第914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1月18日首次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某甲公司与被执行人某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浙0624执232号。于2025年8月12日恢复执行,执行案号为(2025)浙0624执恢651号。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某乙公司已履行全部执行标的,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