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颍上县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颍上县建鲁混凝土有限公司、安徽省颍上县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1226执3207号
申请执行人:颍上县建鲁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鲁口镇沙河魏社区鲁杨路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6065203335E。
法定代表人:朱应敏,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安徽省颍上县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颍上县慎城镇城北新区新城一号新城新天地商住楼C幢一单元15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61522207581。
法定代表人:谢超群,该公司负责人。
本院受理颍上县建鲁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其与安徽省颍上县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颍上县人民法院(2021)皖1226民初4794号民事调解书,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被执行人安徽省颍上县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安徽省颍上县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1151823.5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王 进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  罗运威
书 记 员  张克涛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1226执3207号
申请执行人:颍上县建鲁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鲁口镇沙河魏社区鲁杨路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6065203335E。
法定代表人:朱应敏,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安徽省颍上县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颍上县慎城镇城北新区新城一号新城新天地商住楼C幢一单元15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61522207581。
法定代表人:谢超群,该公司负责人。
本院受理颍上县建鲁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其与安徽省颍上县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颍上县人民法院(2021)皖1226民初4794号民事调解书,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被执行人安徽省颍上县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安徽省颍上县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1151823.5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王 进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  罗运威
书 记 员  张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