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市祥达陶瓷有限公司

福建晋江市祥达陶瓷有限公司、潍坊科技学院建筑安装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783执保2913号
申请保全人:福建晋江市祥达陶瓷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磁灶镇将军山庄6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156295001U。
法定代表人:吴炳辉,总经理。
被保全人:潍坊科技学院建筑安装公司,住所地:寿光市北海路1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165680198U。
法定代表人:范世杰,经理。
本院在审理申请保全人福建晋江市祥达陶瓷有限公司诉被保全人潍坊科技学院建筑安装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于2021年10月20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已经作出(2021)鲁0783民初104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存款217075.2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该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潍坊科技学院建筑安装公司账户存款217075.2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张 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王杉杉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783执保2913号
申请保全人:福建晋江市祥达陶瓷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磁灶镇将军山庄6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156295001U。
法定代表人:吴炳辉,总经理。
被保全人:潍坊科技学院建筑安装公司,住所地:寿光市北海路1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165680198U。
法定代表人:范世杰,经理。
本院在审理申请保全人福建晋江市祥达陶瓷有限公司诉被保全人潍坊科技学院建筑安装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于2021年10月20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已经作出(2021)鲁0783民初104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存款217075.2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该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潍坊科技学院建筑安装公司账户存款217075.2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张 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王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