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冀0922执348号
申请执行人:沧州晟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青县清州镇104国道耿官屯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22MA08BUU15T。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北京北变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8号楼229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84498980E。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在执行沧州晟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北京北变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中,青县人民法院作出了(2018)冀0922民初3984号财产保全裁定,冻结了被执行人北京北变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5000元。现因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告北京北变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的银行冻结措施。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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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俊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