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116执恢680号
南京强展物资有限公司、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京强展物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2日作出的(2020)苏0116民初1692号民事调解书。本院立案执行后,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现(2020)苏0116民初169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