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神舟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泰安市神舟交通器材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9民特33号
申请人:泰安市神舟交通器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泰安岱岳经济开发区泰东路国际汽车城。
法定代表人:周广河,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男,1978年12月9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
申请人泰安市神舟交通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舟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1日立案后进行了书面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神舟公司称,撤销泰岱劳人仲案〔2020〕第105号-2裁决书。事实与理由:泰岱劳人仲案(2020)第105号-2裁决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以下情形“(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依法应予撤销。1.2019年12月2日,***向神舟公司财务借款3000元用于开展公司业务,但至今尚未归还。劳动仲裁庭审中,神舟公司提交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原件一份和神舟公司财务负责人***微信转账截图2张,足以证明以上3000元借款***用于公司业务且一直未还的事实。***作为神舟公司曾经的业务员,对该笔借款的性质、用途、及公司财务人员的财务支付习惯、流程等情况非常熟悉,但***却故意隐瞒其收到前述借款的证据,直接导致该仲裁委员会对此事实不予认定,严重影响了对该事实的公正裁决。仲裁委员会未审查***就此事实提交证据的情况,径行认定神舟公司不能提供***借据、无法证明此款的用途或性质,对此不予认定,明显属于分配举证责任错误。2.因***在临沂改造工程施工时出现违法行为,神舟公司经研究依据公司《销售管理制度》等规定对***等六人作出处罚决定,对***罚款3992元,并从工资中扣除,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权利。罚款是神舟公司根据其公司相关制度对***作出的相应惩戒,应当与***的工资等劳动报酬一并处理,且***收到后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该该款项从其应发工资中予以扣除。而且该款项与本案工资一并处理符合法律规定,也节省司法资源。对于当事人认可的事实,该仲裁委员会未在本案中一并处理,符合前述“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情形。3.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神舟公司向***支付的工资数额明显错误。扣除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后,***每月实际工资在2700元左右。前述3000元业务借款应从工资中予以扣除;因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神舟公司2020年2月未开展业务,期间全体员工均未发放当月工资,***的当月工资也应扣除;神舟公司对其罚款3992元也应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综上,神舟公司实际仅应向***支付剩余工资2462.87元。
经审查查明:2020年8月4日,泰安市岱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泰岱劳人仲案〔2020〕第105号-1、第105号-2仲裁裁决书,泰岱劳人仲案〔2020〕第105号-1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为:“一、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业务提成37500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泰岱劳人仲案〔2020〕第105号-2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为:“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17日工资11191.39元”。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本案中,对于神舟公司主张***曾向其借款3000元开展业务的问题,仲裁庭审中,神舟公司已经进行了充分的举证,仲裁庭审查后作出了裁决,不符合“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应予撤销裁决的情形。“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主要是指:(1)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错误;(2)适用已失效或尚未生效的法律法规;(3)援引法条错误;(4)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仲裁庭认定神舟公司对***罚款非本案审理范围,对该罚款问题未予裁决,不属于上述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情形。综上所述,神舟公司申请撤销的理由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对其申请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神舟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理由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四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泰安市神舟交通器材有限公司的申请。
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泰安市神舟交通器材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王勇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单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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