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卫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继承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0102执772号

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吕毓章、贾金:

申请执行人***与广西卫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桂0102司惩3号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吕毓章、贾金于本案立案执行前已自动向本院履行全部款项。现因被执行人已履行(2017)桂0102司惩3号决定书义务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