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古建机械化打桩有限公司

阜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安徽省阜阳市古建机械化打桩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皖1204民初2640号
准许原告阜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093元,保全费4715元,由原告阜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王甫成
书记员  韩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