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辽0212执349号
申请执行人:大连千甲建筑装修工程公司,住所地大连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大连市旅顺口区教育局,住所地大连市旅顺。
负责人:***,该局局长。
大连千甲建筑装修工程公司申请大连市旅顺口区教育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一案,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辽0212民初396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1月1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6日作出(2022)辽02执监3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本院(2021)辽0212民初3964号民事判决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辽0212民初396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于 森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五月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