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敦化市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吉2403执1408号
***、敦化市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敦化市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敦化市利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向本院交纳案款75913.58元(包括执行款73282.58元、案件受理费1632元、执行费999元),本院于2018年11月14日将案款74914.58元(包括执行款73282.58元、案件受理费1632元)转付给申请人***,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同意结案。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吉24民终148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