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亿能热电设备有限公司

青岛申利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283执2382号
申请人:青岛申利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33341114567。住所地平度市店子镇丝绸路117号。
法定代表人曹传斌,总经理。
被执行人: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3MA3CBURN57。住所地平度市上海路257号。
法定代表人杨雯,总经理。
被执行人:青岛亿能热电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35757928707。住所地平度市上海路257号。
法定代表人杨永新,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青岛申利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亿能热电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283民初330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6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57070元,本院于2022年6月6日立案执行。
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债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283民初330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的债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二、本案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吕贤宁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于 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