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乐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某某、山东恒宇亿家置业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523执904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3年10月27日生,汉族,住广饶县。
被执行人:山东恒宇亿家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饶县大王镇青垦路东侧110号。
被执行人:山东乐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广饶县广饶镇踊跃路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恒宇亿家置业有限公司、山东乐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0523执90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燕 斌
审 判 员  顾建亭
审 判 员  张东亮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  李 伟
书 记 员  刘本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