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威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青海威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222执638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海威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2021)湘1222民初319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4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4月21日依法立案执行。现本案已于2023年5月26日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规定,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