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永安帝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通瑞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疆永安帝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新3223执保344号
申请保全人:新疆通瑞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定西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223MA78G4A68X。
法定代表人:陈公龙。
被保全人:新疆永安帝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5686468707P。
法定代表人:张学军。
申请保全人新疆通瑞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新疆永安帝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经皮山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2022)新3223财保74号民事裁定书已生效,申请保全人于2022年5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2年5月10日立案执行。
该案申请保全金额424131.20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冻结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存款424131.20元。皮山县人民法院(2022)新3223执保337号案件保全完毕,此案结案。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