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磐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青海省土木建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湟源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青0123执保10号
青海磐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青海省土木建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保全人):
申请保全人青海磐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青海省土木建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1646906.91元。经本院立案,现已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内存款1646906.91元。至此,青海磐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青0123民初609号民事裁定书的保全内容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