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昊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前、某某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肥西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0123执302号 申请执行人**前,男1972年06月2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西县。 被执行人:***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龙塘乡**。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前与被执行人***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皖0123执30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王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