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博瑞光电照明有限公司

***、扬州市***电照明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084执2280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1年5月17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61961********,汉族,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人,住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灰墩办事处王咀村前王组**。
被执行人:扬州市***电照明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郭集镇式业集中区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扬州市***电照明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扬州市***电照明有限公司已全部给付本案执行款61512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第166号仲裁裁决书民事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到位,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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