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福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西藏福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藏自治区安多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藏0624执77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省射洪县东岳乡木龙村5组。 被执行人:西藏福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县通那路南侧**大酒店。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执行的**申请西藏福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强制执行已执行完全部案款38614.1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