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煤航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西安煤航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黔0521执216号
关于西安煤航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7月6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2021)黔0521执216号案件的执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阿魁
书记员  祝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