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金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322执1536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江苏金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屹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江苏金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屹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322民初506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
本案应执行到位标的:1284688.9元及利息
在执行过程中,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屹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共1291958.02元。因申请执行人**在本院作为被执行人有其他案件:(2022)苏0322执恢526号、(2021)苏0322执4156号、(2021)苏0322执1944号、(2020)苏0322执120号、(2017)苏0322执4723号、(2022)苏0322财保38号、(2022)苏0322财保29号共7个案件,扣划本案案款共1240636元,剩余51332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江苏屹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缴纳执行费15320元。
本案已经结案,结案方式: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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