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津0110执215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航天汇信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松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2020)津0110民初6126号民事判决书]一案中,本案执行标的为685766.44元,执行费9258元。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暂申请终结执行。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津0110执215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冠球
审判员 徐文捷
审判员 庞丽国
书记员 王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