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超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京超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省房地产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六合分公司、江苏省房地产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116执2306号
南京超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房地产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六合分公司、江苏省房地产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京超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省房地产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六合分公司、江苏省房地产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于2020年6月11日作出的(2020)苏0116民初795民事判决书。本院立案执行后,经本院强制执行,本院(2020)苏0116民初795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