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张夏供水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济南市长清区宏润机械加工厂与济南张夏供水换热设备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113执保1428号

申请保全人:济南市长清区宏润机械加工厂,经营场所济南市长清区。

经营者:任百臣,男,1967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济南市长清区。

被保全人:济南张夏供水换热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长清区。

法定代表人:赵学林。

申请保全人济南市长清区宏润机械加工厂与被保全人济南张夏供水换热设备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0)鲁0113财保434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济南张夏供水换热设备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0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020元,由申请保全人济南市长清区宏润机械加工厂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杜杰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