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方正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市方正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市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1082执3120号
申请执行人:**市方正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市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市方正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市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市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鲁1082民初221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钱款180840.1元。
在执行中,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该案终结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市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鲁1082民初221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肖辉晓
审 判 员 谭宁宁
审 判 员 江佳鑫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王文科
书 记 员 商 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