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113执恢209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正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城区荷花路街道同华路**。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济南长清恒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诉讼代理人:***,济南长清恒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执行人:山东三友锅炉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驻地。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泺源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驻地。
法定代表人:*清军,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山东正华地产有限公司与山东三友锅炉有限公司、山东泺源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0113执恢20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张凤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执行员***
书记员展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