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山海建设有限公司

**拥、浙江山海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温 州 市 龙 湾 区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303执278号 申请执行人**拥与被执行人浙江山海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2021)浙0303民初634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2月1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0303执27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