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荣华装饰安装有限公司

***、山***装饰安装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102执214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3年8月4日出生,汉族,住日照市东港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成水,山东***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山***装饰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海滨五路20号金阶广场4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726245381K。 法定代表人:***,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装饰安装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日照市东港区法院作出的(2021)鲁1102民初1128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5月6日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本院同日立案。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其对申请执行人应付款项共计38500元,并承担本案执行费478元,申请人***申请结案。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2021)鲁1102民初11283号(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装饰安装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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