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青2801执452号
格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格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4年3月13日立案受理,本案申请执行标的543265.02元、执行费7833元。经执行,扣划被执行人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51098.02元,已向申请执行人格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支付案款543265.02元,案件执行费7833元已转入本院执行费账户,至此,格尔***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青2801民初364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