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黑01执416号
江西省某有限公司、哈尔滨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哈仲裁字第1393号裁决书,受理了江西省某有限公司与哈尔滨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4,688,515.77元。执行中,通过网络扣划被执行人账户执行款4,688,515.77元及执行费49,285.15元至我院,执行款已交付至申请人,申请人江西省某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结案。至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哈仲裁字第1393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