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0329执2572号
申请执行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住所地:偃师市槐新路与首阳路口。负责人:***,该行行长。
被执行人:河南省威强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喂南村)。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负责人。
被执行人:****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负责人。
被执行人:洛阳上德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伊滨区寇店镇***。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负责人。
被执行人:偃师市亚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偃师市山化镇寺沟村。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负责人。
被执行人:***,男,1963年9月12日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
被执行人:***,男,1989年3月12日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
被执行人:***,男,1985年9月20日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
被执行人:***,女,1962年12月3日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
被执行人:***,男,1955年8月19日生,汉族,住偃师市。
被执行人:***,女,1957年10月17日生,汉族,住偃师市。
被执行人:***,女,1981年10月26日生,汉族,住偃师市。
被执行人:***,男,1967年7月27日生,汉族,住洛阳市洛龙区。
被执行人:***,女,1968年8月14日生,汉族,住洛阳市洛龙区。
被执行人:***,男,1956年6月25日生,汉族,住洛阳市洛龙区。
被执行人:位梦珂,女,1990年7月10日生,汉族,住洛阳市洛龙区。
被执行人:***,女,1957年12月4日生,汉族,住洛阳市洛龙区。
我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与河南省威强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洛阳上德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偃师市亚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梦珂、***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偃师市人民法院(2017)豫0381民初325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伊川县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及查封的财产在偃师市,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将案件指定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7日出具(2020)豫03执他29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偃师市人民法院(2017)豫0381民初3252号民事判决由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偃师市人民法院(2017)豫0381民初325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书记员 赵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