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拉尔南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阿拉尔南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阿拉尔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兵0103执1252号 申请执行人:新疆阿拉尔南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新疆阿拉尔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新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乌鲁木齐市。 法定代表人:苏林,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新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阿拉尔分公司,住所地新疆阿拉尔市。 法定代表人:苏林,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新疆阿拉尔南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阿拉尔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新疆阿拉尔南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阿拉尔分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兵0103执125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程 锋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