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拉尔南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阿拉尔南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某某、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兵0103执467号 申请执行人:新疆阿拉尔南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新疆阿拉尔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88年5月12日出生,汉族,住新疆阿拉尔市。 被执行人:**,男,1992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新疆阿拉尔市。 本院在执行新疆阿拉尔南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新疆阿拉尔南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于2023年8月8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3)兵0103执4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陈 燕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