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平鲁区万荣种植专业合作社

申请执行人朔州市平鲁区万荣种植专业合作社与被执行人山阴县人民政府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晋06执20号
申请执行人朔州市平鲁区万荣种植专业合作社,住所地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北坪村****。
法定代表人:***,该合作社主任。
被执行人山阴县人民政府,住,住所地朔州市山阴县岱岳镇洪涛山大街**/div>
法定代表人:苏坡,职务县长。
本院于2019年1月29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朔州市平鲁区万荣种植专业合作社与被执行人山阴县人民政府合同纠纷一案。2019年4月29日因申请执行人朔州市平鲁区万荣种植专业合作社与被执行人山阴县人民政府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晋06执2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执行员***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