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宁同达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广西桂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5)江民二初字第58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南宁同达盛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广西桂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王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