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青2321执249号
申请执行人:青海利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黄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
申请执行人青海利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1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强制执行了执行款510000.00元,案件受理费4900.00元及执行款7500.00元,共计522400元。本院已于2020年11月30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青海利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至此,申请执行人青海利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青2321民初58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书的金钱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