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尚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陕西某某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陕1002执455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59年2月24日出生,住商南县。

被执行人:陕西**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99号。

法定代表人:刘侃虎,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错列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请求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2021)陕1002执45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杨丹峰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  苏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