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拓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湖南拓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323执恢500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拓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惠东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1323民初105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已立案执行,案号(2021)粤1323执恢500号。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按通知书指定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后本院依法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湖南拓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惠东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00000元【(2018)粤1323民初1053号】。
本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按通知书指定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依法强制执行,其中,首执(2019)粤1323执607案件已执行54053元,本案执行款374179.71元已全部执行完毕,其中,本案执行费4827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粤1323民初1053号民事判决书全部执行完毕。
为保证上述款项属于被执行人湖南拓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申请执行人***自愿提供其名下的粤B4××**本田凌派牌小汽车(改动机号:1215284,车架号×××5293)作为提取执行款项的担保,如若该款超出被执行人惠东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湖南拓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工程款结算经过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生效裁决或双方结算确认的范围内,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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