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213民初1375号
原告:***,男,满族,1959年3月12日出生,户籍地为黑龙江省密山市。
被告:***,男,汉族,1972年10月24日出生,户籍地为吉林省公主岭市。
被告:大连世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丘(地)号28-580-2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7515543890。
法定代表人:赵明。
***与***、大连世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本院于2022年4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 贵 馨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
书记员 吕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