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木森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济源市富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济源市花茸鹿业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源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豫9001执1572号
申请执行人:济源市富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济源市文昌中路661号526室。
被执行人:济源市花茸鹿业有限公司,住济源市轵城镇西留养村。
被执行人:济源市桃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济源市克井镇勋掌后沟村。
被执行人:济源腾翔禽业有限公司,住济源市玉泉街道办事处东郭路村。
被执行人:济源市惠龙牧业有限公司,住济源市五龙口镇逯村。
被执行人:河南省嘉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济源市承留镇花石村。
被执行人:济源富田肥业有限公司,住济源市梨林镇梨***。
被执行人:济源市春芽农林有限公司,住济源市篮球城训练馆4楼。
被执行人:济源市木森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住济源市玉泉街道办事处西水屯村东。
被执行???:济源市雪苗面粉有限公司,住济源市玉泉街道办事处苗店东。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源市富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源市花茸鹿业有限公司、济源市桃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济源腾翔禽业有限公司、济源市惠龙牧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嘉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济源富田肥业有限公司、济源市春芽农林有限公司、济源市木森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济源市雪苗面粉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协议履行期间不再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6)豫9001民初208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攀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书???员牛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