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圣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圣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皖1125执2436号
安徽圣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杨树兵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作出的定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字(2020)第40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杨树兵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0月1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1)、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5031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73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2165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9299元,护理费10292元,伙食补助费400元各项赔偿款合计132919元。(2)、承担执行费1894元。 开户银行:安徽定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账户名称:定远县人民法院 账号:20000543954910300000083101014887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