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浅海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冀0983执1819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西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007270019876。
法定代表人:杨合岭,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河北浅海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黄骅市羊二庄临港产业聚集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83109737807E。
法定代表人:李孝城,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北浅海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因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冀破终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由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对河北浅海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冀0983执181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蔡 亮
审 判 员  闫 浩
代理审判员  龚爱亭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袁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