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宏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大连宏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与大连永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辽0204民初7444号
原告:大连宏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西岗区香秀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730426163。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党月领,北京市世纪(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世纪(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大连永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前盐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9022629U。
法定代表人:门文妍。
原告大连宏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永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于2020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大连宏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