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石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顽雪体育文化娱乐传播(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添机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深圳市石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8)粤0305民初22641号
原告顽雪体育文化娱乐传播(深圳)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天添机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深圳市石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8年11月22日立案受理。原告顽雪体育文化娱乐传播(深圳)有限公司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顽雪体育文化娱乐传播(深圳)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顽雪体育文化娱乐传播(深圳)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441元,本院免予收取。
审判员 王 艳
书记员 何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