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强泰申请执行青海金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刚察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17)青2224执85号
申请人海北强泰建筑工程用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公司经理
公司住所地:刚察县
被执行人青海金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通道
公司住所地:青海省西宁市
本院于依法受理该案后,向被执行人青海金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与财产申报通知书。被执行人青海金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动履行了该案的给付义务。该案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故该案已执结。
特此通知。
执行员*永萍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宽特扎西